遥望北方的夜空-记阿拉斯加极光之旅

   北极光是个性感尤物,无论是网络流传的唯美大片,还是震撼人心的延迟摄影,总会在我心中划出片片波澜。一度筹划前往加拿大的黄刀镇——为观赏极光量身打造的旅游目的地,但种种原因迫使计划最终搁浅。与其期待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如放下手中的工作,买上一张往返阿拉斯加的联程机票。

   一个朋友告诉我去看北极光是她人生的最大愿望;我开玩笑地回复到:你这个愿望太容易满足了。阿拉斯加的极光集中出现在冬季,但是10月末的阿拉斯加就已经被冰雪覆盖,从加州大温室过去的人自然寒冷难耐;而且深冬通常伴随极夜,白天的时间少的可怜,并不适宜旅行。因此3、9两个月份绝对是阿拉斯加的旅游旺季;每年3月的狗拉雪橇节,更是给平淡的冬日增添了不少人气。人们通常说:在对的月份,在费尔班克斯(Fairbanks)待上3天,就能遇到一次极光。我很幸运,在费尔班克斯停留了两个晚上,都看到了极光。这一定是老天的特别眷顾。
   9月初的阿拉斯加舒适宜人,但缺少了印象中冰天雪地的感觉。从阿拉斯加首府安克雷奇(Anchorage)一路向北,沿途经过迪纳利(Denali)国家公园,7小时车程后方能到达费尔班克斯小镇。来这里的游人几乎都是同一个目的:看极光。第一个夜晚我选择了近郊山顶的天文台作为第一个观测点。谁知刚出酒店就收到了一个不小的惊喜,期待已久的极光俨然已经出现在头顶上,几乎笼罩了小镇的半片天空。而刹那间闪过一种感觉:似乎幸福来的太突然,总觉得这种美应该是漫长等待后换来的转瞬即逝。极光并没有马上消失,而是慢慢的转变形状、颜色和强度,变淡变薄。我赶紧发动SUV,在夜幕中疾驰向市郊的天文台。
   来到山顶,发现早就有人捷足先登。山顶寒风袭人,我坐在车里,透过雾气的挡风玻璃凝视着北方的星空;不久,漆黑的天际间忽然出现一抹鲜艳的绿色,就像在宣纸上无意的一笔涂抹,浓重的颜料逐渐散开、稀释,慢慢地铺开整个画面;它又像是一片云雾,模糊的边缘和颗粒状的质感,透出光晕的灵动;它还像一阵风,似乎拖拽着自己的轨迹,却变化莫测,来去无踪。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真实的极光,对它充满了太多的期待和想象,一开始少不了兴奋和惊喜;可是看了一阵儿,它似乎就失去了对我的引力——我想极光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吧。
   第二个夜晚,我沿着高速开离小镇50公里有余,停在了一片了完全漆黑的荒野。没有城市光源的干扰,极光果然比第一天更美,色彩更艳、更纯;幸运的是极光的活动强度也有所增强,在她刚刚出现的前几十秒里,扭转重叠的区域发散出明亮的紫色,而正是这一点点紫色就让整个夜空的画面鲜活起来。我用相机捕捉下这些画面也就心满意足了。
   能看到北极光非常幸运也倍感开心,但兴奋之后有一种未曾体会过的释然,或者说是一点点失落。诚然,北极光和我想象中的一样美丽,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揭开了面纱,我在一旁静静的注视着这些飘忽不定变幻,之前的神秘感似乎全都消失殆尽,似乎并没有那么遥不可及。曾经让人心驰神往,却在忽然间不再留恋。生活中的元素,看的太透也会失去原本的美感和光泽,成了不再想去追求的奢侈品。只希望自己能够对现实的一切饱有美好的憧憬,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像人们所说的一样,人一生至少要看一次北极光,对我已经成为完成时。
遥望北方的夜空
美丽的极光和璀璨的繁星

遥望北方的夜空 -- 记阿拉斯加极光之旅

Fairbanks的北极光
遥望北方的夜空 -- 记阿拉斯加极光之旅

停车在无人的高速路上
遥望北方的夜空 -- 记阿拉斯加极光之旅

喝喝小酒

   我不是一个“饮”酒之人,只在和家人一起的时候,为了助兴喝上一点。我对中华博大酒文化的浅薄认识,只停留在无穷无尽的敬酒和不醉不归豪言壮语。从小就对酒没有兴趣,所以至今还未曾喝多过,也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到底有多少。不过听母亲说喝酒这事儿我倒像我爷爷,怎么喝都不脸红,所以我一直自认为酒量略有一二。唯一一次有反应的是喝了一烧瓶红酒,边喝还边吹着河边的小风,突然站起走路就发现自己有点不稳,不过神智仍然清醒,思维仍然敏捷。

   为了避免被人灌得神志不清,我在社交场合一直滴酒不沾,尤其是在国内。因为我知道一旦喝了一杯就会有下一杯。喝点小酒本来是一件开心、助兴的事情,但如果弄得身体不适,强人所难就适得其反了。有一次走亲戚,我两个表哥很快就被灌的不行,一个喝醉一个喝吐,我看着心里都替他们难受。其实不光是中国人喝酒很凶,美国的同事也是如此。朋友公司组织去墨西哥坎昆玩,美国人就往沙滩上一趟点酒喝到天昏地暗。而朋友则自己弄了辆车,到附近的玛雅金字塔走了一遭。这当然是对休假的不同阐释,但另一方面看出老外对酒精的由衷喜爱。对此,朋友给出了一种解释:美国人对酒的执着可能与管制有关,因为21岁之前都买不到酒,所以一旦解禁,都很疯狂。而这个时候又正好在大学,所以这种嗜好就继承了下来。
   有些时候,我也会想喝上一杯,而这些时候就包括:吃有花生米作小食的饺子的时候、吃美味的牛排羊排的时候,或者一个开心的晴朗的周末下午。之前家里有不少红酒,睡前经常喝上一杯,有助睡眠,不过一旦喝完就懒得去买了,因为毕竟不是生活必需品。然而,在美国面对琳琅满目的品牌和种类我也无从下手,看着吧台里一排排的酒,不得不承认也是门学问。于是乎我决定第一步先把市面上常见的啤酒都喝一喝,有个比较,也知道那种喜欢那种不喜欢。
   计划从今年5月开始实施,为期3个月时间,除了平时喝的Budlight和百威,一共尝了市面上16种啤酒,因为一买就是6瓶装,所以曾经一度担心这100多瓶啤酒会不会造成啤酒肚,不过还好是一场虚惊。啤酒主要分为两类拉格(Lager)和爱尔(Ale)。前者是源于德国,是用低温底层发酵和储存的啤酒,因此酒体清澈,口感清爽。而后者来自于英国,采用高温发酵,所以颜色深、口感重、酯类特殊的气味,喝起来比较苦。
    从上到下,由左到右: 贝克(Beck’s), Dos Equis XX, St. Paul NA, 时代(Stella Artois Cidre), 科罗娜(Corona Extra), New Castle Brown Ale,Hefe, Double Take, New Belgium Rampant, Chainbreaker White IPA,Blue Moon, Shock Top, Hoegaarden, Pacifico Clara, Leffe, Fortune,Guinness。

喝喝小酒

   本来想每个酒都单独介绍两句,结构反复删改了几次,最后决定还是只列清单,酒这种东西还真得自己尝才知道,而且如果不一对一比较,我实在尝不出来这之间的细微差别。但偏爱总是有的,我比较喜欢Corona,芳香清纯,清凉爽口,墨西哥出产,现在是美国进口最多的啤酒。尝完了啤的,可以准备第二步红的了。红酒喝的还是比较多,所以到时应该每种都能介绍上一二吧。

旅行记录

   记录旅行的方式很多,过去的几年,我用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居多。而近一年来因为GOPRO的出现,我逐渐开始用视频记录旅行过程中的感受,因为视频就是一部自己的纪录片,真实的还原彼情、彼景、彼人。时间久了,慢慢地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这种感觉,看着屏幕上闪烁的影像片段,那种一下子穿越时空的融入,变淡的回忆和思绪一下被激活、释放。而加工过后的微电影变成了浓缩精华的五味瓶,配合上音乐的节奏和曲调,当时的期待、兴奋、高潮、失落,都让人回味让人醉。

   我是一个怀旧的人,所有的文档、图片、视频都会仔细分类存档。去年配备的文件服务器,就是我专属的档案库。我并不经常点开这些尘封的文件夹,只是默默地保留着,因为它们的每个碎片都已经成为了我的一部分。从初二时的第一部数码相机,有了春游和同学围坐潭柘寺打牌的第一段视频,到14年后的今天去北密西根看红叶,每一段活动的影像都是珍藏的记录。

  但这些视频大多数还都是原始影像,因为处理视频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最近几次出行,一程下来就有50、60G的视频素材,挑选、剪切、组合、构建剧情、花絮等等都要花大量的时间。不过制作这些视频倒是值得,除了自己的创作的热情以外,3、4分钟的短片一下子就能把当时最好的回忆呈现出来。到现在,我一共制作了3部短片,因为最近非常忙碌,赏红叶的素材还在等待发掘。今年5月底的时候去了西雅图的奥林匹亚国家公园,第一次拍了延迟摄影,一切的故事就让视频来诉说吧。

再见了San Carlos

   掐指一算,住在SanCarlos这个美丽的小城有一年半的时间了,也是过去几年中停留最长的一次。一年半的时间听上去很长,却又感觉很短,入住时的喜悦场景好似昨日。过去的18个月发生了很多,改变了太多。这个被我叫作“家”的地方,真的是离“家”在外的唯一归宿。日月更替,情感就像房间里杂乱无章的东西一样,越积越多;美好的、温馨的、苦涩的、伤心的,交织在一起,却一件都不舍得丢弃。

今天是我在Caprino Way住的最后一晚,转过熟悉的街角,走着熟知的通道,一股伤感涌上心头,这种陌生、冷酷让我的情绪突然间失控,不知为何喘不过气来。看着客厅里一件件已打包好的行李,卧室里仅剩的孤零零一张床,发呆不知多久。

再见了San Carlos,我将把你的美埋藏心底。

再见了家,我已将心情打包,连同充满的回忆。

再见了昨天,我鼓起了勇气,迈开坚定的步伐。

明天我就要离开,到远方去生活。

祝福我吧,黑夜已经过去,黎明就要到来。

学法语(apprendre le français)

   走出教室,顿时又置身于鳞次栉比的楼宇间;这时的三藩已经入夜,还能嗅到空气中的雨水味道,打湿的街道闪映着城市的灯火,散发出一种迷人的气息。我沿着都会大道(MissionSt.)一直走,响起浑厚的教堂钟声,沁人心脾。这是城市的感觉,是历史的声音,也是让我沉浸其中的情愫。它让我回想起在巴黎的夜晚,漫步塞纳河畔的时光,是多么的美好。

   今天在伯克利上完了第三节法语课,开心之余也小有成就感。班里一共14名学生,虽然年龄跨度却很大,但大家到这里的目的都是一样的,而且班里的每个人都有或法国旅游或访友的打算。老师Marie-Claude个子不高,40岁上下,是典型的法国女人:从头到脚是标准的法国黑色;当然,风衣外少不了一条亮眼的松绿色围巾;手带一块夸张的时尚表,还有两只镶嵌大石头的指环。老师是法国人,授课也全程法文,几乎听不到半点英文解释。第一节课老师从简单的名词和句式讲起,不知道怎么就说到了香水;她给了我们一个“我最喜欢XX香水”的模板后,就逐个问我们每个人喜欢的香水牌子是什么。紧接着,我们就系统地学习了如何用地道的法文念各种大牌,Dior,YSL, Armani, Hermes等等,一个都不少。想到这些片段仍然让我忍俊不禁,法国人就是法国人,鲜明而有趣。
   这次的法语课并不是兴趣小组,老师希望我们每周至少用6小时自习。我知道学习新语言费时费力,而且对我来讲似乎6个小时并不够用。班里的美国人,多少都有一些基础;无论是词汇量还是听力,我都处于劣势。但至少两点是肯定的,勤能补拙,并且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它们应该是我在学法语道路上两个最好的伙伴了。
   其实初见法语是在高中,那时上音乐鉴赏课,“巴黎圣母院”让我听得如痴如醉,家里的音响也总是无限循环歌剧的唱段,百听不厌。那时只知道乐音是韦伯作曲,并不了解创作的来龙去脉;我曾经一直以为故事发生在法国,原著写于法语,为什么不听法文的呢?出于好奇,我在网上几经周折找到了法语版全集;乐曲仍然是熟悉的旋律,但听上去感觉却截然不同,因为语言的原因,歌声显得更加高昂有气魄。父亲也是音乐爱好者,我们一直认为法语版的要比英文版的好听很多。
   从高中开始,法语版本的“巴黎圣母院”就是我iPhone里的常备曲目,“大教堂时代”(Le temps descathedrals),“钻石般的眼眸”(Cesdiamants-la)也成为了陪伴我最久的钟爱唱段。大一的时候,我也曾选修法语,但因为用粤语教学使得学习起来难上加难,所以没能坚持下来。
   去年上映的“悲惨世界”,又唤起了我对歌剧的热忱。2013年8月的时候,也在巴黎小住了一个月,很多因素都让我和它结下了不解之缘。iPhone里的法语歌越来越多,却不知所“唱”,这也让我下决心认真学这门语言。说法语的国家和地方还是很多的,虽然在加州不像西班牙语那么实用,但谁知到以后呢。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熟练的掌握这门语言,也能让它派上用场吧。

阅读的乐趣

   总会在床头放上一本轻松的书,指尖翻动扉页的感觉,以及纸张散发出的味道,都赋予了它独有的性格,我的思绪好像也一下子就灌注到文字的间隙中……

  海伦凯勒说,“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无限广阔的海洋。”想写写运动和阅读这两个命题,是因为我觉得它们是人生的基石:锻炼保证了强健的体格,而阅读拓展了思维的广度和深度。
   如今海量的数据,让很多人疏远了传统的纸媒;快餐文化和娱乐至上更是绑架了人们手中的移动终端。地铁里,航班上,似乎每个人都沉浸在朋友圈和微博的独立王国中。而手机也逐渐成为越来越多人获取信息、保持联系的唯一途径。虽然这样的剧情在世界的每个角落上演,但在美国和很多欧洲国家,你仍然能看到很多钟情于阅读的年青人。就像在飞往三藩的航班上,或者在巴黎的候机楼里,总有手中抱着一本书的人……
   我对“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体会也是慢慢形成的,而在阅读的过程和反馈中又加以强化。除了小说体裁少有涉猎以外,我对其它领域都有广泛的兴趣。比如,之前提到过的“TheBox”一书重现了西雅图港口的兴起和城市角色的演变。巧好一个月前去西雅图旅行,在Highland公园录制了一段延迟摄影,看着视频中一艘艘货轮进出繁忙的海港,脑海中自然就浮现出历史的片段:这里一度是西海岸最新最大吞吐的海港,也扮演了缔造世界贸易的重要角色;而海港货工对机械化进程阻挠的鲜活故事也同时为之唤醒。这时,再来审视这个城市就会有不一样的感觉和视角,因为历史和文化赋予了城市的厚度。
    再比如最近看了DarkPool这本书,也让人受益匪浅。它讲述了电子化交易如何改变纽约证交所和世界经济,揭露了很多鲜为人知的传奇故事。一些人在转型中抓住了机遇,获得了巨额的回报;而一些人,则淡泊名利在背后推动了历史的车轮。HighFrequency Trading的原理,Maker-taken模型,bid、ask和spread的诞生,买卖交易的匹配,extended hourtrading的运作,都在书中揭开谜团,也是所说的pool带来的产物。一瞬间,每天用的Fidelity和Scottrade股票交易平台失去了以往的神秘感,事物变得明晰透彻。
   我觉得人在工作中会不断地增加自己对特定事物理解的深度,积累起来就是所说的经验;企业的发展轨迹,在规模达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要调整产品分布,拓业新领域来提高抗风险能力,以便于抓住新的机遇。人也是如此,阅读就是了解新行业,新背景,和不同学科的最佳途径。
   前不久和爸妈聊天也说到这些话题,我觉得一个国家的兴衰其实也很简单,硬件是身体强,软件是头脑灵。我开玩笑的说:是真要是打仗了,美国人这身板恨不得个个都是特种兵。而关系到未来的教育,“活到老学到老”虽是老生常谈,但不得不承认阅读是走出学校之后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最佳手段。说这些并不为了升华些什么,讽刺些什么,只是看到我们的现状,不禁有些担忧。

运动人生

   人真的是个感性的动物,不知何时,就在不经意间唤醒了情绪的触角;清晨推开房门的刹那,片片光斑打在脸颊的瞬间,或者是每个暖暖的黄昏,慵懒的我,目送着红日终而复始,都吐露着生活是如此的美好。换上跑鞋,披上战衣,迎着朝阳,沐浴黄辉,加入到健身锻炼的人潮。

美国是个崇尚运动的国度,无论男女老少,破晓黄昏,大街上公园里,总能看到人们运动的身影。如果说孩童时代的我们静不下来,喜欢动喜欢玩,待到有了工作繁忙的托辞,或者苍白两鬓的掩护,仍然把运动融入生活的话,这就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我住在San Carlos的幽静山林中,这么形容这个城市应该巧到好处,因为它被山丘和森林所包裹。正是因为和大城市的不同的自然环境,吸引着人们到街边慢跑或者骑车,靠近它,感受它。每到周末,更是全家出动,在车顶装载上橡皮艇、自行车,甚至摩托艇,开进山林,驶向湖边,用这种方式享受周末的自由。

要举身边的例子,就先从美国同事Peter说起,虽然不知道他的年龄,但从稀疏的白发看怎么也比自己的父母大不少。他是公司健身房的常客,多少年来都一直坚持每天中午做力量训练,我曾经和他一起做卧推,他可以推到150磅,而当时的我还在为平衡铁杆而努力。做卧推的时候需要互相保护,看到他用力用到青筋暴起的时候还真会为他担心,毕竟这把年纪了,为什么要这么用力,这么迫使自己处在极限的边缘;但光说比较一下力量的话,我只能甘拜下风。

喜欢运动是一种社会的风气和趋势,所以多数美国人都会从娃娃抓起。我在美国滑雪有四个年头了,从一开始的摸爬滚打到慢慢走向蓝道,站到黑道,只有自己知道这期间摔过多少个跟头。去年冬天开始接触单板,等于又是回到了起点,摔在雪里的时候,深深体会到如今学新东西并不再像小时候那么手到擒来,也正是因为这点我现在一直特别感激爸妈“督促”我小的时候学了很多东西。比黑色雪道再难的就是两个黑钻的,远远看去基本是垂直的峭壁,途中还时有裸露的岩石、灌木,看了都不禁一颤。谁想美国的小朋友,就可以轻松地在这样的雪道上控制速度,完成转向、急停,和朋友坐在缆车上俯瞰这些精彩的动作,用尽了我们所有的感叹词:小朋友们太厉害了。其实不光是滑雪,Foster City的高尔夫球场,Redwood Shores的网球场处处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

最近公司组里兴起了健康生活的风潮,以Claus和Saurabh为首,大家相互督促对方的健身宏图。我也开始关注起食物的卡路里和搭配,之前拿起来就喝的甜美橙汁,结果发现居然有170卡,比可乐还高30,果断不喝了。晚饭也从油腻的大餐改为:法棍、沙拉、Salami、煎蛋、水果和牛奶。我想,很多事情,尤其是对身体好的生活细节,一旦养成习惯就会收益终身。

美国人玩起来很专业,各种装备一应俱全。在德国人的厨房,每样食材、工序都有对应的精致工具;而美国人运动起来,专业行头,goPro,水袋(camel bag)也一样都不少。尝试新鲜的,亲近自然的运动,一直是我崇尚的。下面的目标就是:冲浪、风帆、野营。也希望自己能够一直保持这份积极正能量的心气。

写在开往波士顿的巴士上。

2014年08月22日

3年了

   2014年6月26日,3年前的今天是我在甲骨文的第一天,时间过的很快,转瞬间也从一个刚毕业的菜鸟变成了一名资深员工。最近实在是太忙,压在电脑桌面上的草稿还有两篇一直没时间梳理,但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所以流水记录一下。

大日子选择了骑车上班,早上8:50出发,一路以40公里的速度冲下山,穿梭在早上的阳光、蓝天、绿树之间,加上激扬的爵士小调,让一天的开始有个好心情。骑车的时候远离高速上密集的车流,感觉更贴近自然,这可能也是我为什么喜欢骑车的原因吧。按照预计的时间9:12到达公司开始一天的工作。

每天的工作都是从一杯浓香的咖啡开始,在早上精力最充沛的时间做自己手头的项目,今天收尾完成了一项415个文件的大修改,很有成就感,也算是对自己工作3年的一个肯定吧。和几个同事核实一下项目进度,回复大量的邮件,给测试我们产品和运营的同事提供技术支持和问题分析。中午再次回到太阳的环抱,享用了一份美味的panini配沙拉和一碗豌豆柠檬奶油汤,非常满足。

下午开项目的小组会,了解新项目的要求和技术细节。6点钟从公司出发回家,一路上山,花了两倍的时间终于到了家。音响放上音乐,煮上米饭,再炒上两道好菜,犒劳一下自己。最近没时间去上腹肌课,所以只能隔天饭后在家里做上4组。现在则坐在电脑前,快快地写完这篇流水账,然后就要去忙别的事情了。落下的文章之后会一齐补上。

滑雪的冲动

    播放着别人用GoPro记录滑雪、冲浪、山地自行车的视频,屏幕前,一颗渴望自由的心,仿佛沐浴着清晨的阳光,任凭丝丝暖意流过心间,汇聚到一起,等待无尽光芒的释放;构想着摆脱枷锁和说走就走的旅行,去攀登一座雪山,或奔向一抹落日海滩,或去寻觅一处隐秘的庙宇,用心灵感受大自然的体温。

我喜欢各种运动,尤其是户外的;就拿当前来说,最钟爱的莫过于滑雪。一来我喜欢雪本身,这种银装素裹的纯净朴素;再有就是享受从山巅疾驰而下,带来的驾驭感和征服感。第一次滑雪,要追溯到2002年前后的北京南山滑雪场。那个时候,滑雪在还没有在国内普及,属于“高大上”的消遣。听母亲回忆说,一个人至少要8、9百块。我对那时的记忆已经比较模糊,只是知道那时的我似乎并没有对滑雪提起多大兴趣。

直至2010年到了美国,我才开始热衷这项运动。住在伊萨卡,一个一年被冰雪覆盖4、5个月的小镇,严冬中,最棒的消遣就是叫上几个朋友,驱车20分钟,到附件的雪场呆上一整天。没有请过教练,都是朝着别人照葫芦画瓢,慢慢地我们征服了绿道(初级道),然后驾驭了蓝道(中级道)。不知不觉,之前我们都要仰望的恐怖黑道陡坡,如今已经踩在脚下;那些羡慕不已的高手,我们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回忆起那个时候滑雪的时光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三个朋友,大家起点都差不多,相互鼓励,相互进步,最后我们仍然能够一起站在黑道的起点,分享途中的欢声笑语。

在加州生活马上就到3年了,这里为人们称赞的气候使得滑雪变成一种奢侈的享受,也成为了3个半小时车程的代名词。LakeTahoe是离湾区最近的一片雪场,尽管路途遥远,仍然不能阻挡运动爱好者似火的热情。所有的雪场里面,我最喜欢Heavenly,因为站在山顶,不但有开阔的视野,更可以一览整个碧蓝的湖水,从这样的山顶滑下山是一种视觉的享受和心灵的满足。我滑了几年的双板(Skiing),2014年答应自己学习全新的单板(Snowboarding),所以因此吃了不少苦头。摔了太多次,但总算找到了些门路。当然,仅仅正常的滑行对我肯定是不够的,第三次学单板就闯入了TerrainPark的小坡和技术障碍,大胆地尝试了新动作,比如飞跃起来用手摸板,虽然不能很好的完成动作,但至少再一次体会了“不作不会死”的人生真谛。

登山和滑雪虽然一个往上一个往下,但它们却是相辅相成,两者都需要体力、勇气和控制力,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和双脚感受大地的温度和灵动。站在山巅,可以忘记自我,飞驰滑下,则是一种说不出的美妙感受。

用GoPro记录了2014年滑雪的片段,分享给所有向往雪山的朋友。

10年苹果

“唯有你愿意去相信,才能得到你想相信的”;刚刚过去的这个长周末旅行,没有遇到西雅图式的爱情,倒是在华盛顿大学外的星巴克里看到了11台电脑,而且全部都是Mac。

喜欢iMac的流畅,钟爱Air的轻薄,我却未曾果粉一刻。上周,好友来访看到我还在忍受慢得跺脚的iPhone4,好奇地问到为什么搞IT的居然都不换个新iPhone5s,我告诉她因为觉得没有必要,毕竟我不是果粉。

其实在我上大学的时候,苹果就已经是时尚的象征;托父母的福我在大三的时候就有了一部苹果电脑,也因此结识了不少苹果的忠实粉丝。周围很多朋友都向我征求买苹果电脑的建议,果粉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推销的大好机会,用炫酷的辞藻鼓吹它的种种优点;我则不然,了解这台电脑的用途,如果得知是为了买苹果而买,自然无话可说。但如果用途并非适宜,我还会推荐他们购买PC。

Jason Kelly和Peter Lynch告诉我们要时刻关注自己身边的变化和趋势,这也是我第一次把咖啡店里看到的Mac联系到一家公司和未来。尽管现在还是PC的天下,但不难想象当这些学生成为社会的主流时,越来越多的新公司开始把苹果电脑作为标配时,Mac的市场占有率一定会迎头赶上。所以不得不说,苹果占据了大学生市场,也就掌握了未来10年甚至更长的用户群体。

当然,并不是所有美国人都用的起Mac;但在这些更可能会对社会做出重大影响的人群和地方中,苹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举足轻重,足以保证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而对我而言,在西雅图星巴克中看到的一幕,就像Alchemist中说到的omen一样,让我决定要长线持有苹果若干年。

当然,我觉得除了看到苹果股票的潜力外,还有很多东西值得深思,比如当社会都在追捧个性化的今天,为什么苹果的简洁、单一设计可以赢得这么多人的追捧和青睐。